各会员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10年)》和《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行业诚信体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大力弘扬优秀企业家精神,努力提高企业诚信管理水平,促进形成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和安全舒适的消费环境,为消费者提供高品质的产品和服务,从而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协会(以下简称“中宝协”)将开展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诚信示范单位和诚信个人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类目设置

申报程序

01

申请单位或个人下载并填写申请表格。

02

申请单位或个人将申请表格、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提交给中宝协行业维权与发展部。

线上申请的单位或个人,请填写相关基本信息,上传申请表格、企业或个人信用报告等材料,提交申请后,请等待预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以短信形式告知,请注意查收,也可访问网站查看申请进度。预审核失败,请按照要求修改线上资料后,重新申请。预审核通过后,请邮寄相关材料(包含诚信自律承诺书)提交给中宝协行业维权与发展部。

03

“诚信示范单位”、“诚信个人”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单位或个人进行考察、综合评价,提出认定意见。

04

中宝协对认定结果及申报的相关材料进行复审后确定“诚信示范单位”、“诚信个人”名单并在中宝协官方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05

公示期满后,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诚信示范单位”和“诚信个人”签订《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诚信自律承诺书》。

06

公布“诚信示范单位”、“诚信个人”名单并颁发相应牌匾和证书。

相关事宜

1、《中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诚信示范单位和诚信个人管理办法》及申请表格可在中宝协官网查看和下载。
(网址http://www.jewellery.org.cn)

2、本活动单位和个人自愿申请,每两年重新认定一次。

3、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北三环东路36号环球贸易中心C座2209室;邮编:100013

4、联系人:
房杰生 李甜鸽 孟 琳 马悦悦 薛又铭 陈 杞
联系电话:010-58276073/64/72/71
电子邮箱:hyfzb2209@163.com